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必须使用abstract进行修饰,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实体,抽象类不能用new创建对象,即使抽象类里面不包括抽象方法,这个抽象类也不能创建列子。
包含了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;继承了抽象类以后必须要实现抽象类的方法。
一、前言
现在有Son和Parent两个类,且类型Son将会重写类型Parent的getName函数。但不幸的是由于码农大意,写成如下代码:
public class Parent{ public String getName(){ return "Parent"; }}public class Son extends Parent{ public String getNames(){ return "Son"; }}
上述代码编译通过且人工无意识到实现错误,悲剧发生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这时使用 @Override注解 就不会再发生这种问题了!
二、 @Override注解
作用:当子类函数添加 @Override 后,该函数重写父类中签名相同的函数,否则将会编译失败。
注意: @Override 仅提供一种辅助功能提示函数为父类函数的重写,并非重写的必要条件。即使没有该注解,只要子类函数的签名与父类的相同,该子类函数就重写了父类相应的函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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